2003年4月 121号文件拉响宏观调控警报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此份文件是中国第一轮房地产牛市启动之后,中央政府第一次采取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措施,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态度由支持转为警惕。

2003年8月 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出产业

  2003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又称18号文件),将房地产业定位为拉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变化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对于高档、大户型商品住房以及高档写字楼、商业性用房积压较多的地区,要控制此类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量,或暂停审批此类项目。

2004年3月 831大限提高拿地“门槛” 调控开始

  继2003年7月国务院发文严格控制土地供给之后,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又联合发文,严令各地须在当年8月31前将协议出让土地中的“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土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是为“8.31大限”。此举是中央政府从土地供给上抑制房地产过热的又一举措。

2004年10月 央行10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

  同时,进一步放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再设定上限,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贷款利率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9倍。对金融竞争环境尚不完善的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以调整后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58%)为例,城乡信用社可以在5.02-12.83%的区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2005年3月 房贷优惠政策取消 调控涉及消费层面

  央行决定从即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宣布取消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央行此举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政策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

2005年3月 房地产税改革深入 调控触及交易环节

  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表示,中国目前在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问题严重,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正在筛选试点城市,将开始模拟运行,为最终出台房地产税提供决策基础。

2005年3月 国八条出台 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

  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一是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二是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三是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四是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五是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六是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七是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八是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2005年5月 七部委意见 调控加强、细则出台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5年9月 银监会212号文件收紧房产信托

  2005年9月底,由银监会制定的房地产信托管理文件(即“212号文”)开始下发至各地银监局。该文件全称《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房地产信托发行门槛进行了严格限制。

2005年10月 国税总局重申二手房交纳个税

  2005年10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6号),文件正式明确了个人买卖二手房,必须交纳个人税。

  文件明确,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时,要做到各税统管,不能只负责征收契税,其他税种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也要同时进行征收。

2006年4月27日 房贷利率再次上调 调控卷土重来

  央行全面上调各档次贷款利率0.27个百分点,其中,5年期以上的银行房贷基准利率由6.12%上调至6.39%。这是央行在加息后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再次上调利率,此次加息主要是为了抑制投资需求,进一步稳定房地产价格。

2006年5月24日 国六条出台 新一轮调大幕开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五、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业内人士认为 这六条措施开启了2006年房地产调控序幕,称之为国六条。

2006年5月29日 国务院出台限制套型90/70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人称9部委“十五条”,对“国六条”进一步细化,而且在套型面积、小户型所占比率、新房首付款等方面作出了量化规定,提出90平方米、双70%的标准。

2006年5月31日 国税总局出台二手房营业税政策

  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74号文件),对“国六条”中二手房营业税新政策的具体执行问题予以明确。要求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营业税税收政策。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应持有关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的手续。

2006年7月6日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发布预售广告

  建设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同时加强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

2006年7月11日 建设部出台171号“外资限炒令”

  建设部联合其他5部委下发171号文件《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被业内称为“外资限炒令”,加强了对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管理。

2006年7月26日 108号文强制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

  国税总局发布《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08号文),宣布从8月1日起,各地税局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强制性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

2006年8月1日 土地新政出台

  国土资源局制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正式施行,规范对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作了细化,进一步明确六类情形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范围: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并建立国有土地出让的协调决策机构和价格争议裁决机制。

2006年8月19日 央行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6年8月1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2%;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85%提高到6.12%;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长期利率上调幅度大于短期利率上调幅度。

  同时,进一步推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市场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扩大为0.85倍,其他商业性贷款利率下限保持0.9倍不变。商业银行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根据贷款风险状况,在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

2006年8月30日 建设部出台廉租房管理实施办法

  建设部《城镇廉租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加强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管理,我部制定了《城镇廉租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

2006年9月 房地产市场整顿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的要求,现就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工作方案。

2007年1月 建设部规范经纪行业

  今年1月23日,建设部、央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此,北京市相继出台了资金监管、网上签约、标准买卖合同这三大详尽并相互配合的文件;对于二手房交易而言,提供了实质性的操作规范,对行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网上签约在7月1日正式实施,下半年的二手房市场,将在良性、规范的轨道中运行。

2007年3月16日 通过《物权法》 10月1日起执行

  3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作为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律,对于法律体系的完善、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打消了民众对70年使用期满后国家回收土地的顾虑,有利于提高购买不动产的积极性。物权法对于房产市场具有深远的影响;除了70后自动续期外,还有最直观的一点,就是物权法为物业税的开征奠定了基础,物业税所带来的持有成本的增加,都是消费者置业投资所必须面对和重新考虑的,理性的需求无疑对房产市场的平稳发展意义重大。

2007年3月 央行2007年首度次加息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52%提高到2.79%;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12%提高到6.39%;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

2007年5月19日 央行再次加息

  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消息,19日起,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09个百分点。从2007年6月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07年7月20日 央行第三次加息

  央行宣布在本次加息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同时,上调活期存款利率9个基点,由0.72%上升至0.81%。这是2002年2月以来首次上调活期存款利率。在这5年来,央行曾多次加息, 但是上调对象均为定期存款或贷款利率,此次是5年多来首次上调活期存款利率。

2007年8月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20多年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城市住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但也要看到,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够完善,政策措施还不配套,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还比较困难。[详细]

2007年8月 央行第四次加息

 为合理调控货币信贷投放,稳定通货膨胀预期,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7年8月22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33%提高到3.6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84%提高到7.02%;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详细]

2007年9月 央行年内第五次加息

  2007年9月15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60%提高到3.87%;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7.02%提高到7.29%。

2007年9月 央行第七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人民银行昨晚宣布,为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决定从9月25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详细]

2007年9月 央行、银监会下发通知:第2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9月28日发布通知明确,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详细]

2007年10月 央行再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人民银行13日宣布,将从今年10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由此普通存款类金融机构将执行13%的存款准备金率标准,达到近年历史高点。[详细]

2007年10月 房产调控政策第四季度将全面落实

  10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第四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表示,四季度将全面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努力控制房价过快上涨。 第四季度将抑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和信贷投放过多,密切监测贷款投放进度和投向,引导商业银行控制规模、优化结构,对资本金不到位的新开工项目暂缓发放贷款。[详细]

2007年10月 国土部称已制定详细办法查处囤地开发商

  10月28日,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在对近期土地调控政策进行解读时强调:各地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重点对囤地开发商进行查处,为此国土部门已经制定了详细的方法。一是要求实行“净地”出让。二是合理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三是规定每宗土地的开发建设时间。四是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详细]

2007年11月 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限制外资涉足房地产业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昨天联合颁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此次调整将房地产行业的投资行为全部列入“限制”行列,同时对外资进入服务业、资源金属业进行大幅度限制。[详细]

2007年11月 央行再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10日宣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11月26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次调整后,普通存款类金融机构将执行13.5%的存款准备金率标准,该标准创近年历史新高。 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是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通常是指中央银行强制要求商业银行按照存款的一定比率保留流动性。此次上调是央行今年以来第九次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详细]

2007年11月 中国财政部出台廉租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11月14日出台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提出,要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还要按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上述两项资金不足的,可以适当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比例。[详细]

2007年12月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办法双双落地

  上周末,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颁布后两天,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又联合印发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要求,确定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且项目利润率应不高于3%。根据规定,经济适用房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详细]

2007年12月 第一部全国性土地储备法规出台

  土地作为房地产调控手段的分量将越来越重。昨天,规范我国土地储备的全国性第一部法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浮出水面,将为我国“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提供依据,标志着土地供应正式进入“储备管理”时代。[详细]

2007年12月 中央经济会议:明年实施从紧货币政策

  5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透露出重要信息:已实施了十年之久的稳健的货币政策将“功成身退”,取而代之的是从紧的货币政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明年经济工作时明确提出,明年要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货币政策从‘稳健’转为‘从紧’,发出强烈的政策信号。相比前几年,当前中国经济形势已有较大不同,这一政策的出台也是基于政府对当前物价连续上涨、货币信贷增长过快等宏观形势的准确判断。”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货币理论货币政策研究室主任彭兴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详细]

2007年12月 第二套房界定以家庭为单位

  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严厉查处假按揭等违规行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审查甄别。近一段时间房地产信贷增长过快、竞争过度、违规过多,特别是有的商业银行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转(加)按揭贷款业务,加大了房地产信贷业务的风险,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汲取和借鉴美国次贷危机给金融体系带来的危害,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运行风险的分析研究,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