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国土资源局举办了学习贯彻《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15号令)视频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取了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郭宝平副局长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解读。各县(市)、贾汪区局同时进行了视频培训,全系统共有约510人参加。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是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严格土地管理进行责任追究的措施,于2008年6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施行。该《办法》主要是对2000年3月2日由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公布的《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9号令)的修改和完善。《办法》以行政首长问责制为核心,对行政机关领导及其公务员土地违法的处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对违规处理更加细化,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维护国家政策和规划的权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