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林先生遇到件麻烦事,7月3号晚上,他新装修还没有入住的房子突然被水给泡了,原因是淋浴器上临时用来堵住冷水管的一个小零件丝堵松开了,结果自来水喷涌而出,泡坏了家具地板。林先生找到当初给自己装修的公司要求赔偿时遭到了拒绝。
林先生和爱人新装修的房子,还没有入住,7月3号晚上,邻居突然打来电话。
林先生:当时邻居发现从防盗门里出水,结果我们第二天早上九点赶到,室内的水接近10公分,所有的地板都泡在水里面,大站柜、包括电视机柜都泡得变形。
林先生立刻给当初负责装修的装修公司打了电话。装修工人查找原因,发现是卫生间天花板上的临时用来堵住冷水管的一个小零件丝堵掉了。
记者:您认为是什么原因呢?
林先生:原因应该是施工时丝堵没有上紧。到夜里这个水的压力也比较大,把它冲开了。
林先生认为,是装修公司施工质量有问题,才发生了这个问题,于是找到装修公司进行协商。
林先生的爱人:装潢公司经理说你这个丝堵有问题,我说有什么问题,说的我当时给你说用铁的,我说的这只是材质不一样,应该是这个质量没有问题,这个质量是好的,你看又没滑丝也没有裂。
林先生说,即便是他自己购买的这个丝堵有质量问题,那么根据双方事先签定的协议,装修公司还是应该对此承担责任。
林先生:按照合同规定,第三条的材料供应,第三条的第四款,甲方提供的材料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的保管和质量的控制,均由乙方负责,这就应该是装修公司的责任。
随后,我们和装修公司取得了电话联系。
康丽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天云:那个材料是他买的,我们是施工的,当时现在发现他买那个材料有问题。那个丝堵本身就是个劣质品。(壁)薄,而且丝不合格,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能看到的。不是正规厂家出的,也没有合格证,也没有牌子上面。
记者:那您当时确定不合格那为什么还要用这个材料呢?
王天云:我们当时给他讲那个丝堵,我们也给他写在纸上的,注明是铁的、金属的,你买塑料的干吗?铁的和塑料的没法比质量。
记者:当时他买回来以后,你给他说(材料)不符合要求?
王天云:对。他说想省钱,自己找这些东西来。我们为了搞好(和客户)之间的关系,我们就给他装上了。
对于林先生的这种情况我们咨询了律师。律师说,按照《室内装修装饰办法》 的规定,如果由用户自己购买的材料,应当由装修公司验收之后才能使用,装修公司不仅要验收装修材料的数量和尺寸,同样还要对质量进行把关。
何宏律师:按照林先生和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来看,无论是代购材料,还是林先生自购的材料,都应当符合这个产品的质量的装饰装潢的要求,那么装修公司既然认可了林先生所购买的这种材料,就应当保证,林先生产品质量的要求并且不至于造成损失,那么由于装修公司这种过错,造成林先生这种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过律师也说,如果装修公司认为林先生购买的材料质量不合格,告知了林先生,而林先生仍然坚持使用的话,装修公司应当要求林先生签字确认,保证出现问题后果由林先生自己承担,这样的话,装修公司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