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迁人徐州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温州商贸城项目需要,根据徐发改经贸[2006]第492号和徐规定通字[2002]第416号等批文,经徐拆字[2007]第10号准予拆迁。拆迁国有土地范围:人民广场(原段庄广场)以西、淮海西路延长段以北、段庄派出所东巷口和史姓巷口以东、段庄村东西街以南,以规划定点图为准。补偿安置按照市政府令第78号、徐政发[2005]第5号、徐政发[2007]第22号和徐建发[2005]第1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拆迁工作由徐州市泉山区段庄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动迁由徐州市诚信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实施,拆迁期限自2007年7月18日至2007年8月16日止。敬请该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和承租人积极配合,以确保拆迁工作按时完成。
徐州市建设局
2007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