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3月31日分别与徐州中亿机械有限公司、徐州菲霓克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徐州新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列三公司分别领取了《土地使用证》(证号分别为徐土国用(2006)第10636号、徐土国用(2006)第10632号、徐土国用(2006)第10635号)。鉴于上列三公司均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已依法解除了上列三份合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上列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
特此通告。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07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