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购买或拆迁安置在康怡家园11号楼,12号楼,13号楼的业主,请见本通知后三日内(11、12、13日)携带相关证件(购房合同,产权交换协议书,付款凭证,收据,私章,身份证),到我公司销售部、拆迁部办理上房手续。逾期不办理上房手续者,本冻死将从本通知发布的办理上房手续截止之日其向该业主收取每日30元看房费。
联系电话:83651851 陈先生 82311111 王小姐
徐州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