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与小区居民打交道的莫过于物管公司了,因此如何选择一家好的物管公司也越来越受到开发商和业主的重视。
从2006年年底开始,我市物业管理前期招投标管理中心组建并进行工作,2007年初,《徐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出台,小区物管“谁建谁管”的历史改写。从那以后,任何一家物管公司想做小区的“管家”,都必须通过徐州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
前期招投标 一路走来
徐州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在阳光花园小区18号内。5月12日下午2时左右,江苏中住物业和分别来自深圳、南京的两家物管公司的代表开始进入招投标服务中心会议室为这次开标会议做准备。开标会议一开始,参与会议的几位评委就审查了3家投标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岗位证书、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等各种资料,还对发现的问题向投标人咨询,评委们看完3家物管公司的报价、服务承诺等后,由评委根据评标细则给各家公司打分,最后江苏中住物管公司以最高分中标,开发企业世贸集团给江苏中住物管公司颁发了中标通知书。
记者从我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了解到,从2006年年底实行物业管理前期招投标开始,两年间,我市已经有近40个开发建设项目通过前期招投标找到了中意的“管家”。
在两年的工作中,招投标服务中心制订并逐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形成了一套较规范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程序。同时,进一步扩充了招投标评标专家人才库,新选聘了1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机关人员进入评标专家人才库,并组织了相关法规政策学习和培训,目前我市评标专家人才库组成成员已达50余名。
“父子情分”使物管深陷机制缺陷
近几年,房地产业发展迅猛,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过去长期奉行“谁开发、谁管理”的模式,所以大多数物业管理公司都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派生出来。这种建管不分的“父子”关系,决定了物业管理必然依附于开发企业,不能对业主真正负责。新《物业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应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出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公平公正竞争的招投标机制,使建设与管理一体化的“父子兵”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
我市物管招投标管理中心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对“自己开发、自己售楼、自己进行物业管理”的服务方式进行限制,实际上是解除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父子关系”,从制度设计上杜绝内部人控制,使后者摆脱开发商的阴影。该负责人表示,物业管理虽经历二十几年的风雨历程,建管不分仍是许多城市物业管理行业的普遍现象。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各地由开发商自建自管物业的比例高达70%—90%,乃至以上。特别是很多新建物业的管理往往是由隶属于开发商的物管企业或者管理处进行管理,呈现出“老子”开发,“儿子”管理的“家族管理”模式。从而出现了一系列职责不清,责任与权利归属不明的问题,在业主、物管企业、开发商之间造成扯不清、理还乱的矛盾和纠纷。
三方共赢,何乐不为?
几年来屡获殊荣的徐州金鹰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近日通过前期招投标承接了财富大厦项目的物业管理。中标后,金鹰国际物业公司副总监李超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李超表示,物业管理前期招投标是有利于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三方的共赢之举。因为只有通过招投标这种竞争的机制,才能选聘到优秀的、专业的物管企业参与前期的物业管理,从招投标文件中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才能真正实现“建管分离”。同时,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一家优秀的品牌物业管理企业,其亲善热情的接待服务、训练有素的保安管理、专业高效的保洁维修等都可以增加购房者的信心和购买欲望,更在无形当中提高开发商的企业形象。对于物业服务公司而言,也有利于公司品牌的打造与提升,更有利于保护广大业主的利益。因此,建管分离能更好的使产业链中个体的权益得到维护与保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