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我市商品房销售场所信息公开规定,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4月12-30日,市房管局对市区的66个在售商品房项目、5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1家销售代理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机构的主体资质、商品房项目许可、销售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代理机构资格等情况。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代理销售机构能够按照销售场所信息公开规定,公开相关信息,方便购房人查阅;大部分销售人员经过了专业培训,售楼场所设置楼盘展示区、洽谈区、合同签约和打印区等,销售秩序良好。对发现的部分销售场所公开的信息不齐全、许可证资料未在显著位置公示、相关法律和合同示范文本没有公示、代理销售机构未经备案或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等问题,当场提出改正意见和时限。
据了解,市房管局下一步将加强销售人员培训,督促商品房代理销售机构按照要求进行备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