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徐州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纪录与公布办法开始试行,今后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设计与监理单位,其在建筑市场上的“不良行为”将全部记录在案,并在网上公布,“曝光期”最长可达两年。
《办法》对建筑市场的不良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建筑单位擅自开工、规避招标、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存在造假申请资质、伪造涂改年检纪录、恶意拖欠和克扣劳务人员工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有商业贿赂行为、超越资等级范围承接业务、提供虚假设计成果、不按规定参加验收;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相互串通陪标围标的、不依法确定中标人、不依法依规组织评标委员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泄露标底、出租倒卖资质、违规收费等。这次被纳入“不良行为”监测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等。
徐州市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马晓力:对他们的行为够不上法律法规(处罚)的,但确确实实起不诚信作用的,我们搞一个不诚信纪录,一共6大类115条,在以后建设单位在新开工、勘察设计单位在承揽业务时都会受到一定影响,停止三个月或一年的招标权、投标权或承揽业务权。
此外,建设主管部门还会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的诚信档案,并根据其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在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布半年到两年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