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安全生产,根据建设部和省建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市将集中开展一次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据悉,本次排查将在2007年开展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范围为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将通过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监理抽查,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督查的治理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