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江苏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开工的各类居住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必须采用现浇框架、框剪、异型柱框架等先进结构体系,不得采用砖混构体系;其它有特殊要求的民用建筑工程,经市政府批准后,可以逐步采用先进的结构体系。此前10月1日开始,新开工的公共建筑已被要求全部采用现浇框架、框剪、异型柱框架等先进结构体系。
据悉,目前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公用建筑、居住建筑中的高层、小高层建筑已基本采用了现浇框架等先进结构体系,但七层以下的居住建筑仍然以砖混结构体系为主,与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不符。在此背景下,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科技含量,推进建筑行业节能减排,全面推行先进结构体系、淘汰砖混结构体系的任务已十分紧迫。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将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民用建筑工程全面推行现浇框架等先进结构体系。
另外,自2009年1月1日起,墙材生产厂家不得再生产实心砖,要积极研究开发节能、省地、环保的新型墙材,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扩大生产能力,以满足施行现浇框架等先进结构体系后对墙体材料的要求。
市规划部门在审查规划设计方案时,对未采用现浇框架等先进结构体系的民用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不予审查通过并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未采用先进结构体系的民用建筑工程不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市房管部门严格把关,对未采用现浇框架等先进结构体系的民用建筑工程不予办理销售许可手续;市墙改部门将积极引导墙材生产厂商生产节能、省地、环保的新型墙材,研究制订鼓励扶持新型墙材的政策及生产技术配套措施,加强对墙材生产的监督管理,保证新型墙材的质量及供应。(BJF17/清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