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为了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和改善低收入群众居住条件,我市积极建设经济适用(解困)房、廉租房,并通过采取减免困难群众的公房房租、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推进限价定销商品房建设等措施,解决老百姓住房难的问题。为了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受益,明年我市将加大限价定销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力度,计划明年建设限价定销商品房1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50万平方米。
●关键词1:经济适用房
●核心: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
经济适用房是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途径,截至2007年,我市建设了4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解困)房,解决了具有市区10年户口、家庭收入低于300元、人均住房8平方米以下的3215户和近400户市重点工程拆迁户的安置问题。
2006年,全市共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76.11万平方米,比2005年增长122%;竣工69.7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58%;完成投资5.842亿元,同比增长71%。全市解决了586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比增长294%。
各县(市)都相继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购条件,限定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严控上市交易。并在省内率先出台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政策,明确“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
●关键词2:廉租房
●核心: 100套廉租住房明年5月即可投入使用
经济适用住房已成为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途径,对于经济和住房都困难的“双困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主要通过廉租住房来保障。
根据2005年全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市区共调查7399户,县区调查8714户,并建立了全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档案。今年,市委、市政府又把“建设100套廉租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租金核减1500户”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100套廉租住房现已开工建设,明年5月即可投入使用。
●关键词3:廉租房补贴
●核心: 市区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10元
目前,我市确立的以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租金核减为辅的住房保障方式,大幅度地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覆盖面。
按照《徐州市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确定了市区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10元的廉租住房面积补贴标准。主要采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直管公房租金核减两种住房补贴方式。
据了解,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2)持有合法有效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并连续6个月以上享受低保待遇;(3)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4)家庭成员及其所在单位均无能力解决住房;(5)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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