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我市房管部门获悉,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廉租房保障要从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原则上按照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比例确定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
目前,省民政厅起草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中,已经初步提出“拟原则上按照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比例,作为确定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以全省来看,07年全省公布的平均线为16250元,平均下来每月1354元,50%就是677元,而省内城市标准较低的是500元/月。据了解,07年前三季度,徐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11144.5元,增长17.5%,增速居全省第六位。据此推算,目前徐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至少已达12000元。
除了收入标准外,低收入家庭想要享受住房保障还要符合住房面积的限制。市民一般要申请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住房保障,首先应该就自己的住房困难情况向房产部门申报,房产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再转送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就收入状况进行审核,两方面都合格就可排队等候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了。
政策何时能落实到居民身上?在9月13日召开的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现场推进会上明确提出了“2008年底”“2009年底”“2010年底”三个节点。2008年底对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2009年底,对申请实物配租的无房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2010年底,对申请实物配租所有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这里所指的实物配租就是分配实物住房,按廉租房标准收取租金,租金就是在当地原有公房租金上减免70%,只收30%;“应保尽保”就是符合条件的住户全覆盖、全部落实。(BJF17/清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