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省建设厅联同相关部门已在起草新办法,“工作不满5年的新职工除可以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外”,而省房改部门也正在积极研究准备制定新政策,即“工作不满5年的新职工住房补贴随工资发放”。
“顺利的话明年上半年能够出台。”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满5年后仍按老办法,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个人的房补账户,买房还贷均可提取。
当前,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都是针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于中等收入家庭或中低收入的“夹心层”家庭,有关部门指出,“将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原则,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建设适合新就业人员租住的公共租赁型住房,以合理的租金水平出租给新就业人员租住”。
除了新职工住房有相应政策外,农民工的“蓝领公寓”政策也在制定中。市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未来一段时期,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或符合农民工特点、生活设施配套的公寓性住房,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指导性租金标准向农民工出租。
据了解,今年我省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成效显著,可廉租住房的建设形势不容乐观,1-8月仅完成全年任务的57.12%。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表示,“这个套数已经比上半年好多了,上半年才完成了全年的36%。”
对此,到2010年底,我市市区将基本实现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能买得到、租得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对部分符合规定条件、买不起和不愿意租住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通过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支持其通过租赁市场租房改善住房条件。(BJF17/清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