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普惠于民”,2008年省政府将集中更多的财力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并再次推出改善民生十件实事:就业、入学、医保、社保、住房、用水、出行等老百姓生活的各方各面全部涉及。正如代省长罗志军所说,“切实做到学有所教,全面实现劳有所得,积极保障病有所医,加快推进老有所养,着力促进住有所居,使人民群众的生活一年更比一年好。”
年内新增城镇就业85万人以上
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就业。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由政府实行保底就业,保持零就业家庭当年动态清零。确保城镇规划区内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就业扶持政策。年内新增城镇就业85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
小学、中学、大学贫困学生补助全覆盖
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按在校生10%比例、每年生均1000元标准发放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为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全部在校生发放助学金,按在校大学生20%的比例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确保所有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失学。
学校将获得更多办学经费
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小学和初中分别提高到300元、500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适当提高,普通高校在上年基础上增加600元。增加对苏北、苏中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学生寄宿制学校的投入。今年内全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持高校化解债务。
城乡医保范围继续扩大
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效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完善大学生医保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最低标准由每人50元提高到100元,其中政府补助80元,同时提高困难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