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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将彻查闲置建设用地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08-01-15

    我爱房地产网转载:一场由国务院布置的全面检查,或许将令“囤地房企”的命运陡然转折。今后他们不仅要面对20%的土地闲置费,包括限制融资在内的一系列“重罚”,正在悄悄逼近。

  国务院给出了时间表。2008年6月之前,全国国土系统将清查汇总域内闲置用地的详细情况,并通过国土资源部上报国务院。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专项针对闲置用地处置的“新规”亦在紧张制定中,面对粮食安全、耕地保有等一系列严肃命题,中国最高决策层正在以前所未有的严厉态度,求解闲置用地的处置。

  “命题清查”

  用5个月的时间,彻底清查全国范围内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这是国务院最新布置给全国国土系统的任务。

  “文件会陆续发到各省厅。”1月8日下午,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告诉记者。他还透露,这实际上是一次国务院分管领导提出的“命题作文”,而在此之前,全国范围内闲置用地的总量一直没有十分准确的数字。

  一个多月前,一份由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操刀的报告指出,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已出让、但开发商未开发的土地总面积为10亿平方米,但对于这一数字是否可以等同于囤地总量,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士只是表示,由于不清楚这份报告的统计口径和方式,不便发表评价。

  相信在5个月后,情况将大不一样。记者了解到,这次由国务院统一安排的清查工作主要针对以各种方式出让的城镇建设用地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闲置情况,既包括招、拍、挂出让的房地产用地、工业用地,也包括以划拨方式出让的用于基础设施、大项目建设的使用土地。

  知情人士透露,清查重点以房地产用地为主,工业用地次之。至于认定闲置用地的标准,一是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完成后一年未动工开发;二是动工开发,但两年内开工面积未达到1/3,以及完成投资额没有达到总投资额25%,出现这两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都将在这次清查当中认定为闲置土地。

  在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副主任严金明的印象中,这是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针对闲置土地的问题展开专项清查。

  据了解,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都将列入到清查的范围内,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所有工作将于2008年6月前完成,并汇总后上报国务院。这也是近年来并不多见的由国务院限定“截止时间”的检查工作,足见“来势凶猛”。

  严厉罚则

  这些清查汇总的闲置土地材料,将成为国土资源部制定或修订闲置土地处理相关规章的依据。而在正在制定的“新规”当中,土地闲置在达到“无偿收回”程度之前,房企所承担的也将不再仅仅是20%的土地闲置税。

  前述国土资源部官员向记者证实,该部确实正在抓紧制定处理闲置用地的相关新办法。记者了解到,在未来的政策框架中,囤积土地的企业,可能受到的最为严厉的处罚将是被限制融资,这无疑点中了企业囤地运作的“命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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