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这次大会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战略发展理念正式写入党章,并作为今后我党基本工作的指导方针。预计在这一方针指导下,明年“两会”将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以解决更多中国公民关切的民生问题。
说到民生,自然绕不开衣、食、住、行,而且在这“四大民生”中,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维护保持一个公平的住房外部环境,似乎较之另外“三大民生”的呼声更高。
如何使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如何调整住宅结构,增加住房供应,多层次满足各种人群的住房需求;如何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如何加强价格监管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必将成为十七大后业界面临的重要任务。然而,我们不能忘记,真正要实现住房公平,还需要各方齐心协力,从不同渠道真正回馈民生,还利于民。
我们知道,十六大以来,也就是2003年至2006年间,全国城镇住宅年均竣工面积超过6亿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从23.6平方米增加到27平方米。截至去年底,城镇居民住房成套率达到80%以上,虽然这些住宅工程给各阶层人群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实惠,但与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开发商不薄的商业利润、关联企业的增值收益相比,房地产行业显然还有许多“水分”要挤。换个角度说,也就是我们面前还有许多“惠民还利”的空间。
首先要从土地源头实现回馈民生,地方政府必须做到土地出让不与民争利,土地收益更多用于直接改善民生,尽量从低收入人群的公益性出发,把城市土地出让收益最大化地向民生倾斜。尤其有必要的是,应遵循就业与居住均衡的理念,在城市的重要交通节点拿出土地,安排保障房建设,以达到既供应足量的土地又让更多低收入人群以低价位受益的多赢目标,从而解决市场机制解决不了的困难。
其次是创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思考路径。回馈民生不一定一味依赖资金、补贴和公共服务热情,还必须从行政智慧上寻找和实现这一途径的变革。比如在保障住房建设中,可采取政府主导、公开挂牌、项目捆绑、企业代建方式,避免过度市场化将不当利益流入一些信用差、无法承担社会责任的开发商的口袋,同时积极探索项目后期的公平效能管理,开创性地发挥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共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的纽带作用,使低收入人群既能沐浴政策阳光,又能分享市场公平效率带来的成果。必要时,还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保障房供应方案进行全程监督。
再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目标下与社会达成高度一致。围绕自己的生存、发展实现与民共荣共存,在微利、薄利、给予的基本点上实现行业永久繁荣。同时,企业还应从制度设计、公益层面考虑回馈民生。特别是一些大开发商更应从企业战略规划上作出明智选择,更多在二三线城市、相对偏远和落后城市创建自己的公民企业形象,以百年老店的品牌惠泽于民。
眼下,中国正通过政治昌明、法治严谨、诚实守信、公平正义,在国际上树立起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因此,实现住房公平绝不仅仅是政策问题,也不是应景的权宜之计,而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能否安身立命的重大命题。从这个角度出发,回馈民生将是中国房地产业永远绕不开的一张民意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