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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法》再度受到关注

来源:市场报 发布时间:2007-10-15

    在3年两轮调控之后,房地产调控似乎已陷入僵局。但政府仍在不断出台新的房价控制政策。8月1日,温家宝总理发表讲话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下称24号文)。地产调控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住房保障似乎取代房价成为政府部门的首选调控目标。而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近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透露,政府将研究制定《住宅法》,使目前的政策真正实现制度法制化、规范化。据了解,这也是建设部对出台这一法律的首次表态。

    保障住房须法制化

    市场人士称,24号文的实质是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将住房保障与市场分离,以更稳妥和积极的新思路调控房地产市场。房产各界都对其表现出了高度的关注,该文也被业界解读为房改转向的标志,对房地产行业影响重大。

    但是,政策落实只是一时之计,从长远来看,还需要有一个长效机制来真正保障目前的政策得以运行。

    据悉,《住宅法》将对我国住房市场发展规划、管理机构、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行的监督管理,以及住房保障制度等予以法律规定,作为规范市场的基础法律。同时根据住房市场的现实情况和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加以完善、修改和细化。

    沈建忠透露,目前政府制定的政策还需要有一套制度以及长效机制作为保障,因此要加强立法工作,其中包括研究制定《住宅法》、《住房保障条例》等,使得目前的政府政策真正实现制度法制化、规范化。

    《住宅法》再度受关注

    早在2001年,中国就曾经酝酿制定全国首部《住宅法》并上报全国人大,但这一法律却迟迟没有正式诞生。

    最近,随着对住宅保障法律体系的讨论日渐深入,以及《物权法》10月1日的实施,《住宅法》再度受到关注。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元端表示,尽快建立新的住房制度,尤其是住房保障制度,需要一部完整的《住宅法》,这才是当前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的尹中立博士认为:“用产业政策来调控房地产已经被事实证明是无效的,只能求助于整体住房政策的改变,调整思路,以求得正解。从这个意义上,这次会议也是对以前许多不适用政策的纠偏。”

    对于下一步的调控政策,尹中立认为,关键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中国的《住宅法》,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同时,应该及早建立中国的政策性住房金融配套体系,以改变现在仅仅依赖公积金体系的单一状况。

    “提出研究制定《住宅法》是有特殊背景的。”上海国和律师事务所专职房地产律师龙陈指出,“从今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发布,到上月国务院主持的全国住房工作会议的召开,政府对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所采取的举措已被拎到上世纪90年代住房改革后的新一次‘房改新政’的高度,而从上一次的房改来看,政府职能显然在制度上是缺位的,所以业内不少人士建议出台《住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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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相关标签:住宅法 住房保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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