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商品房已成全社会关注和敏感的问题。我省房地产调控效果如何?房价涨幅如何?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如何保障?我省今后如何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这些热门问题,百姓们期待着解答,正在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昨天,与会的省人大常委们听取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改善供求关系 抑制房价增长
今年以来,我省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基本延续去年的趋势继续上涨,上半年全省主要城市市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增幅为5.79%。在全省13个省辖市当中,除了宿迁市同比下降外,其他12个市都保持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泰州、徐州、盐城3个市的增幅超过10%。
尽管如此,这样的结果已属来之不易。我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的要求,有效控制因城镇拆迁带来的住房刚性需求。全省建立了城市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备案制度,有效避免了拆迁工作的随意性。2006年,全省实际许可拆迁面积1388.4万平方米,比拆迁规模最大的2003年下降了一半。我省还全面落实税收、信贷等调控政策,控制各种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改善了商品住房的供求关系。
调整房型结构 增加中小户型供应量
去年6月1日到今年5月31日期间,在全省商品房建设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38.61%,比重虽有提高,但与国家规定的要求还有差距。
我省稳步推进住房结构调整,增加中小户型住房供应数量。各地按照“总量平衡、区域平衡”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住房建设项目审批环节的管理,努力将住房结构调整落到实处。一些城市把户型结构比例要求,通过规划设计要点、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环节落实到了新审批、新开工项目之中。
省政府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供应量,政策性商品房套型面积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增加廉租房房源 扩大保障范围
到去年底,全省省辖市全部建立了廉租房制度;到今年9月底,全省县城以上城市全部建立了廉租房制度,比国家的要求提早了一年。到今年6月底,全省有29172户城市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已享受了这项制度带来的好处。
省政府在汇报中说,目前针对城镇中等收入家庭的低价位、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供应不足。各地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较窄,仅限于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一些地方保障面积标准较低,保障方式不尽合理,没有实现应保尽保;实物配租比重过低,仅占已保障户数的10%左右;廉租住房资金落实不力,财政预算安排的主渠道没有建立,土地出让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规定没有落实到位。一些地方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量偏小,部分城市每年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大部分用于拆迁安置。
省政府表示,把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作为房地产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要进一步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将廉租房制度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在明年年底前,将保障对象从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所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采用收购二手房、在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中配建等多种方式,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房源一般不低于应保对象的30%。通过财政安排预算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补充资金,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划出10%等方式,落实好廉租房资金渠道。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廉租住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