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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江苏省公积金贷款银行增至8家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07-09-25

    记者昨天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和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签约仪式上获悉,省公积金贷款渠道将进一步拓宽,华夏银行南京分行成为第8家获得省级机关公积金贷款资格的银行,从下月起,南京市民就可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办理省公积金贷款业务。

    8家银行办省公积金贷款

    据记者了解,南京市民缴存公积金有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两条渠道。目前,包括华夏银行在内的南京市大部分银行都可办理南京市公积金贷款业务。但如果市民是在省级机关办理的公积金缴存,根据省级机关公积金管理部门最新出台的《贷款细则》,只能到工、农、中、建、交、中信、招商七家银行办理省级机关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昨日,华夏银行成为可以办理省公积金贷款的第八家商业银行。日后,凡是在省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南京市民,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并连续足额向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到包括华夏银行在内的八家银行中的指定网点申请公积金贷款。

    南京公积金短缺是暂时的

    据华夏银行南京分行住房贷款部门负责人寇建亭总经理介绍,在目前南京市公积金贷款供给偏紧的情况下,华夏银行省公积金贷款的开办,可以有效缓解市民旺盛的贷款需求。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公积金贷存比在80%左右是最佳状态,低于这个数字是公积金没有发挥最大作用,高于这个数字则存在资金压力。

    目前南京市已突破80%这一“红线”,而省公积金贷存比例目前在74.5%左右,余额比较充裕,不存在贷款紧张的问题。“南京的政策也应该是临时性的,一旦资金紧张的状况得到缓解,政策就会再调整回来,省公积金没有必要跟来跟去地进行变动。”该人士分析。

    夫妻一方符合政策可贷足30万

    对于一方在省级机关公积金缴存、一方在南京市公积金缴存的夫妻来说,购房时如果选择到省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可以适用省公积金贷款政策。

    为此,华夏银行南京分行个贷中心王成福副总经理告诉记者一个小窍门:如果夫妻一方是省公积金,一方是南京市公积金,贷款时可以省公积金的一方为主贷人,在其他条件都符合的情况下,就能贷足夫妻双方的30万最高额度,而且这还不占用市公积金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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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相关标签:房贷 公积金贷款 银行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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