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小产权房合法化能够达到三赢的目的:
第一,农民能够赢。通过集体土地上的建设,吸引城里人来居住、投资,农村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都能够带动起来,医院、幼儿园、小学都能够建设起来,最终能够推动农村的城镇化,农民也能够致富。当然,如何健全农村民主理财制度,避免由集体土地的使用所带来的腐败,还有赖进一步的改革和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不过,由土地分散使用所产生的腐败与征地和土地的集中垄断的供给所产生的腐败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的。
小产权房合法化还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目前,中国的新农村建设可以说是无源之水。没有资金来源,农民也很难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如果能够让更多的城市居民到农村居住,有的人可能会到农村创业,因为在农村居住,离城市很远,上班很远,有些人就会选择在农村创业,这样最终能够给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第二,城市居民也能够赢。大量的人到农村居住、创业,城市的拥挤能够缓解下来,房价也能够降下来。即使未来集体土地也要交一定的集体土地出让金,出让金的大部分归村民所有,小部分交给政府,但集体土地出让金占房价的比例不能太高,最多占10%,不能像国有土地占30-40%。所以,小产权房合法化不会像任志强所说的起不到降低城市房价的作用。
为什么发达国家的房价与居民的年收入之比是五、六倍,联合国和世界银行的标准是三倍、五倍,而中国的房价与居民年收入之比是十五至二十倍?中国的房价的确太高,其中主要的原因就是:中国的城市化是单向的,大量的人口拥挤在城市,购买城市的住房,房价当然越抬越高;如果中国有更多的人到农村居住,房价自然会下跌,有可能下跌30-40%,甚至50-60%。当然,这不是一夜之间能实现的,可能要经过很长的时间。
第三,政府也能够赢。小产权房合法化,政府可以获得集体土地出让金的一部分。如果政府一点收入都没有,一点好处都没有,那么他当然要去禁止;不但如此,而且如果允许集体土地的自主使用、建设,就等于剥夺了地方政府征地的巨大收益,那官员能够容忍吗?所以,以后要征收一定的集体土地出让金,其中的一部分交给政府作为规划、管理、颁证的费用,这样政府就有了积极性。而且,小产权房合法化了之后,未来政府的物业税、不动产税、某些建设税费的收入渠道将更加广阔,长远的利益将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