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产权登记酝酿重大变革 预售房将可登记
我国商品房产权登记领域正酝酿一次巨大的变革,“一房多售”、“共有物业的登记”等困扰行业的问题将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
建设部日前发布的公告称,依据物权法的有关条款制定的《房屋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起草完成,开始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以求统一和规范全国各地的房屋登记行为。
预售房可以登记
“预告登记”制将会给国内的期房销售带来“转折性的变化”。据业内人士分析,对于购买期房的消费者来说,取得房屋权属证明之前往往存在权属的真空期。在这一过渡阶段,对购房者的权益进行确认,将从根本上解决“一房多售”的问题,防止开发商在“真空期”再次售房或者进行房产抵押的行为。
在现行的房屋销售制度下,大部分房屋买卖是从期房开始的。去年,广西北海的一个楼盘中,竟有多名上海投资者发现所购预售房有两个以上的买主。同样的“一房两售”和“一房多售”事件在国内的房地产市场经常出现。由于购房者无法登记期房的产权,纠纷发生后,购房者常常成为最大的受害方。
《房屋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使期房产权登记成为可能,期房购买者的权益得到了保护。根据草案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有房屋所有权转让或抵押、预购商品房或预购商品房抵押时,都可以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登记机构不得办理对该现房或正在建造的房屋的处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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