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房地产调控看政府自我调控之难
从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说开去
如果一种制度只是让作为少数强势群体的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一味“大发横财”,而让属于多数的土地真正拥有者与消费者受损,难道还不值得反思?但当前“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真正重中之重是各级政府,而非开发商,更不是购房者。如果不能运用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在政府序列里是没有什么“市场化手段”可言的,将政府在房地产链中的巨大利益纽带斩断,就不可能达到预期的“调控目的”,就难以走出“越调控越涨价”的怪圈。
古典经济学有关土地、劳动与资本的生产三要素学说,不仅古典,而且“今典”。类似“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这样朴实生动而富有哲理的话语,蕴涵的却是真正长久的思想。土地在财富生产与积累过程中的重要性,不是正被当今“新兴加转轨”的中国体现得淋漓尽致吗?
看看那些层出不穷的“财富排行榜”中的“先富者”,有多少是以房地产起家的,又有多少人的财富帝国是以房地产为最核心利器的,就会明白为什么古典经济学家始终将土地作为第一位的生产要素了。再瞧瞧我们现在的各级地方政府财政,“土地财政”无一例外地成为了鲜明特色。可见,这土地成了极少数“能人”与政府的生财之道与命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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