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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作建房者将首次起诉组织者 疑其非法侵占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8-08-26

    被誉为“合作建房破冰”的福州明萌建房合作组织26名成员表示近日要把组织者告上法庭。据悉,5月底竞得福州市通湖路天盛小区26套房源的业主因为怀疑组织者林忠华隐瞒事实真相、非法占有款项,近日正在多方奔走,希望诉诸法律手段。而在此前,他们已经向公安机关备案。业内人士指出,国内建房合作组织间成员对簿公堂在国内是属首例。

    祸起:成交价高出预算48万

    月收入一千多的张先生为竞拍得来的房子已经付出了52万,而这并不包括接下来要产生的几万元产权证费用。“全部算下来,单价要达到7000元左右,这个价格相当于该区域内一般的二手房价格。”因为与普通的商品房不同,通过竞拍得来的26套房子在银行贷款、产权证办理上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

    据悉,成立于2007年年初的明萌合作建房组织是目前福州唯一还在运营的合作建房组织,该组织的发起人林忠华是当地某高校的教师。今年5月29日,明萌组织参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拥有的天盛小区4号楼抵债资产26套现房及对福州化工原料批发公司、福建省华电贸易联合公司5251万元的债权资产的竞买,以1278万元的成交价竞拍成功。

    据竞拍者反映,在竞拍前,林忠华与他们签订了一份名为《共同竞买登记表》,上面写有“本人承诺参加打包竞买房产和债权,竞买总价上限为1230万元整”的规定,而这多出来的48万则成为组织成员间的矛盾隐患。据了解,加上5%的佣金,此次竞买总额为1341.9万元,由于没有按照拍卖须知的说法在规定时间内付足余款,26位竞买人又承担了15万元的滞纳金,平均下来,房屋单价远远超过了20多位买房者的预算。

    焦点:林忠华私下买卖债权

    5月29日拍卖的标的除天盛小区的26套房子外,还有车库、附属间及2家企业的价值5251万元的债权资产,这些标的作为整体拍卖。但26业主代表却发现,原先被告知价值1.5万元的两家企业债权,却被林忠华以85万元的价格卖给厦门一公司。

    26名业主指出,林忠华在未告知26户竞买人的情况下,已于2008年3月27日私下与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上述拍卖标的物中的福州化工原料批发公司、福建省华电贸易联合公司两户价值5251万元的企业债权以85万元的价格卖给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5月29日标的物竞买成功以后,林忠华仍然向26户竞买人隐瞒了福州化工原料批发公司、福建省华电贸易联合公司两户企业债权以85万元的价格卖出的事实,直到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将85万元的购买债权款汇入福建嘉仕华拍卖行有限公司账户,林忠华从由其监管的账户中提走26户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款项70多万元以后,26户竞买人才知道林忠华私下将福州化工原料批发公司、福建省华电贸易联合公司两户企业债权以85万元的价格卖给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辩解:债权曾进行过公开竞价

    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人士昨日表示,3月份林忠华确实与之签过协议,而受林忠华委托做上述两家公司尽职调查的律师也对记者明确表示,在竞拍前,曾对两家公司的债权做过评估,并为之拟定了一份《共同竞买协议书》,据手上握有此份协议书复印件的知情人士介绍,在协议书中双方约定,若天盛小区房产及债权竞买成功,则林忠华负责承受天盛小区抵债房产部分,厦门象屿则负责承受两家企业债权部分。在协议签署之日,厦门方面已向林忠华支付共同竞买保证金10万元,并汇入福州一律师事务所监管账户。协议规定,若竞买成功,则再向林忠华支付75万元,同时,10万元保证金直接抵作竞买价款。

    对于从1.5万元到85万元,林忠华表示,早在3月,他就在QQ群中,将参与拍卖的两家企业债权以1.5万元的价格预先卖给网名为“梦想成真”的网友,之后,这个债权转了十几手,最终由厦门某集团以85万元的价格买下。林忠华认为,“债权是以合法方式出售,其他人无权干涉”。他表示,这些情况都是由于部分竞买者受“利益驱使”对债权眼红。

    与此同时,昨晚林忠华出示的一份名为《打包竞买天盛26套房3间车库和2户债权的情况回顾》的文件表示,“本人与每人签署的《共同竞买登记表》中约定:同意2户债权按1.5万元计算(3月5日在拥有500多位群友的明萌合作建房5个QQ群中同时公开竞价1.5万元)。另约定3个车库按28.5万元计算。事先已明示允许变价转让,本人有责任给予配合,赚亏与他人无关。今天有些购房者无视已签协议,对债权眼红反悔。”

    业内人士指出,在没有组织(或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与保护之下的组织自然就会有各种风险,必然会用更多的监督与监管成本来增加交易与组织的成本,也有非法集资之弊病和道德风险。资金来源和监管、法律约束等问题,都是“个人合作建房”难以克服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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