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规划建设执法中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
【实施日期】2003/12/15【颁布单位】建办法函(2003)6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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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厅《关于规划建设执法中有关问题的请示》(办建函法〔2003〕62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许可。地下室是建筑物的组成部分,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建造地下室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