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艳遇吗”这是江苏运通房地产公司为新楼盘所作的推介广告。无独有偶,在天津滨江道一家商场3楼,店铺挂着一个“衣冠勤瘦”的牌匾。当然,这种另类店名,也想一鸣惊人。
从“想艳遇吗” 到“衣冠勤瘦”,从表面上看是商家追求广告和店名的个性与另类。而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些商家的所谓营销策略其实是对商业文化的无知和浮躁。
眼下,一些商家在追求广告效应方面,已冲破商业文化本应遵守的道德底线。“衣冠勤瘦”也好,“想艳遇吗”也罢,都是想要通过单调、强化的重复或特殊的视觉效果来吸引人们的注意力,意图达到增强消费者记忆的目的。可是,这样的广告创意,虽然具有极强的视觉冲击力,但最终的结果却是扰乱视听,甚至引起了消费者的反感与厌恶,其效果可想而知。
消费者需要的,是内容健康、创意新颖而又真实可信、轻松愉悦的广告形式和内容,而那些采用各种手段甚至不惜打法律擦边球,以抢劫眼球的广告形式和内容来哗众取宠,虽然一时能引起人的注意,但最终是会被消费者鄙夷和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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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扬子晚报》报道,“想艳遇吗?”这四个字赫然写在南京河西一处广场前和沿街两侧新竖立起的户外广告牌上,广告牌上还写着一串电话号码,记者打过去,得知这是江苏运通房地产公司为新楼盘做的广告。“很吸引人注意哦!”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先生很得意,“广告一打出来就有很多人来问,到底什么意思啊?”他们就满心欢喜地向咨询者介绍楼盘。
“艳遇”为何意?不管如何解释,当行人给这些广告行注目礼时,“不往那方面想”似乎不太现实。记者在广告牌下看到,一名10岁左右的女孩问妈妈:“艳遇是什么意思啊?”妈妈脸红了一下,搪塞说:“就是指遇到鲜艳的东西。”
南京师范大学教师范伟也看到了广告,她说:“艳遇并配上鲜艳的红唇,叫人怎么不往那方面想”,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陈颐表示,户外广告是与广大受众互动的社会化产物,广告商难道非要用这样的词语来吸引眼球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