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莫小姐:前几天,我公公在和我丈夫吵架时说,房子是他自己的,任何人都没有份,即使我婆婆也没有。他还威胁说,要将我们夫妻扫地出门。但自从2002年开始工作以来,我丈夫就承担了家里的所有开支,包括水电费、生活费等。
我想知道,我们夫妇有权住在公公的房子里吗?如果他要强迫我们搬走,我们该如何解决?他有权赶我们出家门吗?如果我们搬走了,这个家我们可以不管吗?
律师: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房子是属于谁的?依据法律规定,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房子就应该属于谁。如果这房子是属于你公公的,那么他的妻子、也就是你婆婆也应该享有一半的产权。
在确定了这个前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父母子女之间有互相抚养赡养的义务。也就是说,除非你们有另外购买或租赁房子的经济能力,否则他是不能强行将你们扫地出门的。
同时,即使你们有条件另找房子,仍然不能免除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你们就算搬出去住,也不能不管老人,他有权要求你们支付一定的赡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