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健全,人们购买商品房和二手房以及换房的事情越来越多,本身这是一件好事,一方面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另一方面可以改善人们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应该说对房地产开发商和广大的居民都是有好处的,但是很多人不十分清楚在交易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在此律师给出一些建议,仅供购房者参考:
对于不得转让的房地产,《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一点主要是指公安、检察院、法院依法查封了该房产,致使该房产的权利被限制,所以造成无法出售,现实中又以被法院查封的比较多,如果是法院查封可以要求卖房人向法院提供担保,请求解除查封,而后交易,这样就比较安全、合法了。
第三点是指有的房产的所有权人不是一个人,而是多个人共有,或者是共同共有或者是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房产处分时必须要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其他共有人不同意,部分共有人处分行为无效;按份共有则牵扯到其他共有人的优先权问题,也可能造成转让行为被撤销。
尤其应该注意的是第五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目前很多房屋所有权人不注意,将还没有取得所有权证数的房屋擅自出卖,其认为反正是我自己的房屋,有证是我的,没有证也是我的,其实殊不知这种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健全的市场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来维护,如果在房地产交易中遇到问题,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还是要和一些法律或者其他方面的专业人士面谈,以争取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