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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夫妻”购房要注重细节免矛盾

来源:徐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8-04-07

    案例一:出钱多的一方想只留自己名

  小王大学毕业三年了,男朋友小潘工作六年,毕业后一直租房住的她,现在想买套房子。小王的父母答应凑够首付,男朋友和她的工资可以保证月供充足。想到自己付的钱多,所以为了防止日后发生变故,小王想在房产证上只写自己的名字,但又怕小潘不高兴,正发愁这事该怎么办。

  案例二:男方付首期,女方后来也付钱,房产证能否加名?

  近日,读者罗女士打来电话称:女儿和男朋友购买了一套房子,首期全部是男方出的钱,所以当时只写了男方的名字。后来他们领了结婚证,自己家也拿出了10万元,想帮他们还点贷款,不知道这样的情况,女儿的名字还能否写上房产证?

  专家解析:

  律师指出,像案例一小王的情况,可以事先公证该房的出资关系。如果是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最好在购房合同上写上双方的名字。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只能写一个人名字时,要立下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说明,写清楚该房的出资关系。同时,在不伤害双方感情的前提下,最好做一份公证,或在律师见证下签一份协议,明确注明双方为该房已支付和将支付的款项,每人应享有的该房的份额等相关事宜。

  案例二的情况,虽然之前男方付了首期,但女方之后也帮助还款,只要拿到新房后,在办理三证以及其他一些手续的过程中,提交自己的资料和两人的结婚证书,房产证上是可以加上女方名字的。另外,还需要一个前提,女方买的必须是商品房,房屋开发公司有正规的销售许可证等。此外,律师还给了一个建议,如果在办理三证以及其他一些手续的过程中没有提交自己的资料和两人的结婚证书,女方应该用男方的名义、签字等给自己打一个欠条,上面写清楚关于钱的用途等等。 

  提醒 :不要轻易出资以他人名字买房

  目前有个别情侣之间喜欢用房子表达心意,自己出资以对方的名字买房。针对此情况,律师提醒消费者,表达心意可以用赠与的方式将房子送给对方,不过应该写明赠与的附加条件,如“若双方不能结婚或婚后离婚,该房应归属赠与方所有”等条件,一旦今后发生变故,也可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房子。另外,婚前最好不要与对方一起买房。如若一方无力单独承担购房款,在购房行为发生过程中应该明确分工,并事先做出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婚前财产公证是防患于未然的有效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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