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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不要对合同条款掉以轻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6-30

  二手房:关注细节力保交易安全

  考虑到二手房的交易双方多为个人,交易风险相对比一手房要大,加上二手房买卖涉及环节较多,为确保交易安全,王律师认为购房者要对一些细节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

  在正式交易之前,购房者应清楚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如存在此类情况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对所购房屋买卖应缴税费的具体种类及数额要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由于对购房应缴税费估算不足而与预算有较大出入的情况发生。购房者不能忽略上家是否为房屋产权人及该房屋是否还有其他产权人,如果与非产权人或非全部产权人签订合同,购房者应要求其提供产权人出具的委托书,以防产生产权人或其他共有权人以合同签订人未取得委托为由主张合同不成立的情况发生。

  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可先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然后再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罚则并盖有中介公司的印章;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交付定金之前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其收取定金的委托书;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应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还应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由于正式合同将作为买卖双方履行交易的法律依据,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应充分协商,就交易流程、当事人的各项义务包括有关费用的承担等在合同附件中作出详细的约定。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甚至约定真空的情况,争议将不可避免。不少购房者认为取得房产证后,办理交房只是领取钥匙、查验房屋而已,房屋交接手续其实远非如此简单,除验房及相关设备是否正常且符合合同约定之外,还需注意相关费用是否已依据合同约定结清、相关更名手续是否已办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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