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徐州房产资讯 | 热点资讯 | 娱乐地产 | 政策法规 | 买房必读 | 投资理财 | 买房故事 | 房产大客厅 | 房产成交公告
  当前位置:资讯中心>买房必读>>房价半年涨一半 毁约房主判赔54万元升值费
 

房价半年涨一半 毁约房主判赔54万元升值费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时间:2008-02-04

    刘女士向祁女士交了40万元的购房订金后,祁女士以各种理由拒绝交房。2月3日上午,朝阳区法院判决解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被告返还刘女士双倍订金80万元,并赔偿原告的居间服务费和因房价上涨造成的损失共计54万余元。

    2007年7月7日,刘女士与祁女士签订合同,向其购买一套位于朝阳区世贸国际公寓的商品房并支付40万元的订金。半年之后,祁女士以中介公司存在欺诈,以及她尚未取得房产证等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为此,刘女士将祁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合同无法履行,则双倍返还订金80万元并赔偿损失150万元。

    庭审中,原告代理人指出,合同无法履行完全是由于被告欺诈。房屋面积是259平方米,价格已由签订合同时的一平方米15600元涨到24000元,被告应该赔偿原告购买同样位置、同等条件房屋的差价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合同法》规定,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双方签订合同后房屋价格明显上涨,房屋现价值与原买卖合同价款之差额,应为原告享有的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现因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原告的可得利益应予赔偿。据了解,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提供的涉案房屋市场价格为17000元至22000元之间。法院依据该价格以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最终确定了赔偿数额。

    记者了解到,因二手房交易中卖主临时反悔而引发的纠纷比较多,朝阳区法院日前曾召开专家研讨会,就买房人是否该获得赔偿以及赔偿的标准进行讨论。有专家提出,确定赔偿金额还应考虑房价“有价无市”等因素。赔偿数额如何确定应进一步研究并制定出具体标准,以免出现“案情类似而判决结果不同”的现象。

上一篇:买房前学会给楼盘打分   下一篇:警惕特价原因 弄清礼品性质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热门关键词: 房价  城市规划  徐州房价  土地  徐州楼市  买房  楼市调控  房价上涨
文章相关标签:买房必读 房产案例
新闻排行榜  相关资讯 
 
·警惕特价原因 弄清礼品性质
·哪几类住房适合自住性消费
·春节之后购房置业宝典
·买房前学会给楼盘打分
·专家支招:2008年买房怎样可省钱
·精装修房更省心 社区配套要便捷
·专家来帮购房菜鸟搞定首套房
·买房前多问几个为什么呢
 
 §最新评论
    评论加载中…
 
无标题文档
万宁华府
提问 论坛
幸福家园
提问 论坛
山水丽庭
提问 论坛
苏商御景湾四期君子兰街区
提问 论坛
新华景苑
提问 论坛
东南郡
提问 论坛
 
 
 新闻推荐 更多..
 
 楼盘动态 更多..
 
  投资理财 更多..
 
购房必读 更多..
 
热点专题
 
论坛热帖 更多..
   
无标题文档
                      About Us  -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本站历程 - 版权声明 
s Copyright 2006-2007 www.52fd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风扬科技(我爱房地产)版板所有
地址:徐州市淮海东路51号华联商厦10层C座 热线电话:0516-83722000 83711137
网址:http://www.52fdc.com E-mail:fengyang@52fdc.com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07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