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徐州房产资讯 | 热点资讯 | 娱乐地产 | 政策法规 | 买房必读 | 投资理财 | 买房故事 | 房产大客厅 | 房产成交公告
  当前位置:资讯中心>买房必读>>老人与子女共同买房,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
 

老人与子女共同买房,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

来源:徐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8-01-07

    孙某的女儿琳琳在市区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财力有限,琳琳和丈夫出资2万元,孙某用一生的积蓄帮助交纳了30万元,考虑到用女儿的名字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孙某答应把房屋写在女儿名下。两年后,琳琳与丈夫感情不和想离婚,丈夫要求琳琳支付房屋总价款的一半给自己,否则不同意离婚。请问,琳琳与丈夫离婚时该房屋应如何分割?孙某享有哪些权利?

  律师回答:如果房产证已经办在琳琳名下,我个人认为这套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琳琳的丈夫有权要求分割。但是孙某可以主张30万元是借给小夫妻俩的,在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分割。

  在生活中,像孙某遇到的这样的情况其实很常见。许多老人用大半辈子的积蓄为孩子结婚买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又是孩子的名字,这样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两种:1.如果该房产是孩子结婚登记前买的,法律上一般认定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2.如果该房产是孩子结婚登记后买的,而老人又不能证明是自己出的钱,法律上一般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有权分割。

  针对这种情况,律师建议像孙某这样的中老年朋友:1.给孩子出资买房子,如果房产证能写到自己名下,尽可能不要写到孩子名下;2.如果房产证只能写到孩子名下,又要避免孩子离婚时对方分走不应属于他(她)的财产,也有两种办法,一是让小两口一起给老人打借条或欠条,万一离婚这就是双方的共同债务,二是办赠与协议,协议中明确写明给孩子买房子的钱只是赠与自己孩子一方的,也就是排除了对方获得该项财产的权利。

上一篇:楼盘宣传册与事实有出入   下一篇:物业纠纷:辨别合同性质是关键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热门关键词: 房价  城市规划  徐州房价  土地  徐州楼市  买房  楼市调控  房价上涨
文章相关标签:买房必读 房产案例
新闻排行榜  相关资讯 
 
·楼盘宣传册与事实有出入
·物业纠纷:辨别合同性质是关键
·买房要防面积陷阱
·置业提醒:冬季买房进行时
·选房其实也不难
·社区商铺成伤铺
·住宅改商用负面影响大
·房地产行业猫腻大揭秘
 
 §最新评论
    评论加载中…
 
无标题文档
万宁华府
提问 论坛
幸福家园
提问 论坛
山水丽庭
提问 论坛
苏商御景湾四期君子兰街区
提问 论坛
新华景苑
提问 论坛
东南郡
提问 论坛
 
 
 新闻推荐 更多..
 
 楼盘动态 更多..
 
  投资理财 更多..
 
购房必读 更多..
 
热点专题
 
论坛热帖 更多..
   
无标题文档
                      About Us  -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本站历程 - 版权声明 
s Copyright 2006-2007 www.52fd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风扬科技(我爱房地产)版板所有
地址:徐州市淮海东路51号华联商厦10层C座 热线电话:0516-83722000 83711137
网址:http://www.52fdc.com E-mail:fengyang@52fdc.com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07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