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1 降低首付
【个案操作】
某楼盘推出首付10%,在正式签合同之前,先订三方协议,由购房者向专业投资公司借贷一笔相当于楼价20%的款项,再去办七成按揭。
【消协提醒】
从表面上来看,降低了首付款,可帮助一时手头现金不多、但有买房需要的购房者。当楼市遇到不景气时,大多数房产商都会推出“降低首付”的营销策略。但严格来讲,银行要求购房者有一定自由资金(比如不低于30%)才愿意贷款。“降低首付”的做法会使银行的风险增加,因此,银行将会对购房者的资信要求比较苛刻,有可能出现购房者获得的贷款不足。因此,提醒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注明一旦贷款不足的处理方式。另外,购房者与投资公司签订借贷合同、购房者与房产商签订买卖合同,在它们之间的关联性方面以及具体签法上也值得购房者多加注意。
陷阱2 返还差价
【个案操作】
某开发商承诺,在某时段购买某楼盘,以后若此楼盘价格下滑,愿向购房者以现金返还差价损失。
【消协提醒】
房产商的这些承诺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无风险了。在签订合同时应从3个方面考虑:首先注意是否将“返还差价”等承诺写进了合同,如没有明确约定,应意识到这没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会承担败诉的风险。二是若将承诺写进合同,在以后的操作中仍会存在问题,如差价损失以何种标准来确定?同一时期的楼盘会存在不同位置、不同价格等方面的区别,其市场价值的定位会随着时间发生变化,差价损失的计算依据又是什么?三是差价损失的计算期限有没有限制?若没有,这对开发商的约束力度会大大降低;若有,由于市场千变万化,会产生许多不确定因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也是不确定的。
陷阱3 无理由退房
【个案操作】
某开发商表示,两年内购房者如要退房,公司将提供原价退房或差价补足两种选择。退房时,购房者的房款还将获得一定的年利率。
【消协提醒】
对于购房者来讲,“无理由退房”风险与利益同在。首先,交房与退房时间都是由开发商定的,购房者从时间差上丧失了自由。其次,购房者付款多为银行按揭,若还款期间退房,对银行来讲,购房者的抵押贷款合同如何继续履行或终止?相关的税费、保险费的支出如何退还?若退房时,房屋已交付,装修费、契税等费用谁承担?此外退房中,开发商审核或批准在时间上把握主动权,这给“无理由退款”加上了个“有理由”的时间。而且在退房期间,房市的涨跌、开发商经营状况均影响开发商的承兑情况。第三,若签订这样的合同,购房人的房款支付后应专门汇入开发商在银行单独设立的账户,该资金专门用于担保两年后退房时房款和利息的支付。而在两年间,开发商无权动用这笔资金,并且开发商还应向该账户事先存入相应房款的利息。第四,在退房的程序上,开发商应在约定的期限内退还房款及利息。
陷阱4 延期付款
【个案操作】
一个自称为豪华楼盘的开发商,提出购房者只要先支付30%的首付款,余下的款项待交房时再付清。
【消协提醒】
房产开发商的这种促销策略降低了购房者付款的财务成本,但这类房屋的余款如果购房者是基于银行贷款的话,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约时,应当确定银行同意两年后给予足额银行贷款。因为目前银行贷款政策也是经常变化的,若房产开发商交房时购房者银行贷款不足,买卖双方之间势必引起纠纷。另外,还需要提醒广大购房者的是,应当在支付首付后立即办理商品房的预告登记,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